个体开票,这三有三无,你备好了吗?
原创 熊宁苓 熊宁苓财税
个体户开票,最近几年来势汹汹。每个老板人人都开了一个个体户。为啥会开?各有各的原因。
有人是因为业务需要
有人是因为整体税收规划
有人是为了业务,以备不时之需
别人的原因,我就不多加探究,接下来重点想说的是,如果你拥有一家个体户,开票这三有,我强烈建议你必须拥有它。如果作为一个公司,接收到一家个体户发票,那也可以对照比查一下,这三有三无。
为啥需要对照比查呢?一防风险,二规避可能或将产生的问题。
先说“三有”
一有:真实业务
以业务为前题,基于业务产生交易形成开票。而不能只是为了开发票而开发票。
从税务稽查的角度出发,税务机关对发票背后业务实质的关注远远大于发票本身,发票仅仅是一个表象而已,因此业务真实为第一前提。
二有:真实的资金流
甭管是销售货物还是提供服务,肯定有收款,那收款后,是否又通过其它账号回流给到付款方个人,如果存在这种情况,就有接下来的二种可能,一则是帮别人忙,二则是没有发生业务直接开具发票。这二种随便挑一种,都是风险重重。因为这个行为,我们管它叫啥?虚开发票啊!
三有:真实的合同或协议
发生一笔交易,基于啥发生交易,肯定有一个合同或协议。合同肯定是需要内容填充的,填充合同的内容有这些:时间点、程序、流程、成果展现、所达目标等。这些也是重之所重的内容,千万不可突略。
再说“三无”
一无:个体户的投资人要承担“无”限责任
重要的内容,重点提醒你多看二遍。与公司的股东不同,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对于经营期间形成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
所说依据从何而来呢?
《民法典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: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,个人经营的,以个人财产承担;家庭经营的,以家庭财产承担;无法区分的,以家庭财产承担。
二无:个体户可以“无”银行账户
个体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,而由投资人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收付款项。
三无:“无”法转让·不能对外投资
个体工商户无法转让,只能注销。
也不能对外投资,成为公司的股东。
也不能设立分支机构。
虽说,可以升级为公司,但对个体户本身而言,上述所列的事情均不可以干。
个体开票或接收个体发票,一定要常备“三有三无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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