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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态环境法典》施行:东莞观音山生态保护迈入法治新时代

——《生态环境法典》施行:东莞观音山生态保护迈入法治新时代

(一)公园生态地位与保护投入

作为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(东莞观音山)的生态空间、森林资源、自然景观受法律严格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、破坏、擅自建设。然而长期以来,受利益驱动、监管缺位、执法不严等因素影响,公园核心区与管控范围内违法建设屡禁不止,生态破坏问题突出,严重冲击自然保护地管理秩序,威胁生态安全与景区可持续发展。

1.违建别墅非法占地、毁林建设

从法律性质看,非集体成员不具备取得农村宅基地的资格,相关用地审批与证件依法无效;部分集体成员在林地转为建设用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,并履行规划、用地、环评等法定程序,上述别墅均未依法完备手续,属于程序违法、实体违法双重违法。

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(东莞观音山)管控范围内,西气东输管道、高压电线、高速路等项目,存在未批先建、程序倒置、擅自改线、强行施工等突出问题。部分项目未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,未取得林地占用审批,未征求公园管理方意见,甚至在环评未通过、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强行进场施工,严重破坏森林植被、地形地貌与生态系统。

3.其他违法建设与生态破坏行为多发

(三)违建工程带来的多重危害

(一)明确自然保护地法律地位,强化刚性保护

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(东莞观音山)作为国家级自然公园,被明确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,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,任何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服从保护目标,严禁违法占地、违规建设、破坏生态。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进一步强调,在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天然林区依法建立自然保护地,加强保护管理,为观音山森林生态保护提供直接法律依据。

(二)严管建设用地与林地转用,封堵违法路径

这一条款直接指向违建工程最核心的违法点:非法占用林地、未经审批擅自转用、未批先建、少批多建。任何在观音山范围内的占地建设,必须依法办理用地与林地审批,完备法定手续,否则一律认定为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,必须依法拆除并恢复生态。

《生态环境法典》构建了全链条、闭环式环评制度,对违建工程普遍存在的“先上车后补票”“未批先建”“程序倒置” 形成精准打击。

第九十六条规定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法定内容,必须包括项目概况、环境现状、影响评估、保护措施、监测建议等,缺一不可。第一百条强化建设单位与技术单位责任,实行信用监管,严禁违规指定编制单位。

这一系列条款彻底封堵了“边施工、边报批”“先施工、后补环评” 的违法路径,所有穿越自然保护地、占用林地、影响生态的项目,必须评价在先、审批在先、公开在先,否则一律不得开工。

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:违反法律规定,污染环境、破坏生态给国家造成损失的,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政府或指定部门可磋商索赔,磋商不成可提起诉讼;政府不履职的,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。

(一)存量违建必须全面整治、应拆尽拆

所有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、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存量违建,都属于必须清理整治的对象,不存在任何例外空间。相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职,逐一核查存量违建的审批手续、占地范围、生态破坏情况,对认定为违法的项目坚决督促拆除,限期恢复林地与生态植被,坚决杜绝“以罚代拆”“久拖不整”,做到对所有违法建设一视同仁、应拆尽拆,彻底清退侵占生态空间的违法项目,还给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(东莞观音山)完整的生态空间。

《生态环境法典》的实施,为解决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(东莞观音山)历史遗留的违建别墅、坟墓、农庄、工厂等提供了最权威、最系统、最刚性的法律依据。随着法典全面落地,自然保护地管控、林地转用审批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、公众监督、行政追责、生态损害赔偿形成闭环管理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观音山范围内实施以下行为:

未依法开展并通过公正公开环评的项目施工;

擅自改变土地用途、毁林开发、破坏景观的行为。

(三)行政履职全面规范,监管不作为得到根治

过去存在的“选择性执法”“双重标准”“以罚代管”“只查不拆” 等现象,在法典约束下将全面纠正。

在法典护航下,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(东莞观音山)作为自然保护地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权、生态投入收益权、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得到全面保障:

二是生态保护补偿、财政支持具备法律依据,有望落实到位;

四是依法维权、公益诉讼、损害索赔渠道畅通,维权成本大幅降低。

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(东莞观音山)将以《生态环境法典》为根本遵循,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,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,加强森林资源管护、生物多样性保护、生态修复与森林防火,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,筑牢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安全屏障。

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(东莞观音山)将继续依法依规举报、投诉、推动各类违建工程全面整治,推动存量违建拆除复绿、增量违建零发生,推动对违法主体与失职渎职人员依法追责,用法治力量守护生态家园,让破坏者付出代价,让守法者得到保障。

法律利剑高悬,生态红线不可逾越。未来,在《生态环境法典》全面护航下,观音山必将彻底告别违建乱象,实现生态更美、秩序更优、发展更稳,以常绿青山守护大湾区,以法治样板彰显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,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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